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公共课、专业学位课、专业必修课和主要专业选修课须进行笔试考试(笔试考试至少要占所有环节的50%),其他专业选修课建议进行笔试考试。
(一)时间安排
1.课程结课:2025年6月15日所有课程结课,共16周。
2.公共课考试:公共课考试为闭卷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1 | 《英语》 | 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10人) | 6月16日上午 9:30-11:30
| 新华行政楼502 |
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 (21人) | 云谷教学楼402 | |||
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10人) | 6月16日下午 15:00-16:30
| 新华行政楼502 |
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 (21人) | 云谷教学楼402 | |||
3 |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导读》 | 音乐(美声、民声、器乐1、器乐2)(43人) | 6月16日下午 15:00-16:30
| 新华图书馆701 |
音乐(作曲与指挥、蒙古族音乐的表演与创承、音乐教育)、舞蹈(33) | 新华图书馆401 | |||
美术与书法(48人)、设计(28人) | 云谷教学楼207 |
3.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和教学观摩时间为6月16日—27日(第17、18周),各培养单位须填写《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及教学观摩安排表》(附件1),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监考人员,将考试安排表于6月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4.重修考试:各培养单位于6月27日前组织完成重修学生考试。
(二)考试命题
各培养单位要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命题等各项工作,公共课任课教师于6月9日前将考试试卷(A卷、B卷)及评分标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三)成绩录入
各培养单位在课程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定学生成绩、进行课程成绩分析统计、将学生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本学期系统录入成绩起止时间为6月30日-7月6日,各培养单位统一于7月6日前将学生成绩单、成绩分析单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四)教师工作量报送
本学期所有年级研究生教学共16周,各培养单位要根据教师停课申请表等认真核算研究生任课教师工作量(包括续聘、外聘教师),于6月25日前将本学期工作量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五)教学计划录入
各培养单位制定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并于7月4日前录入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时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六)评教工作
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和任课教师于6月16日-6月30日之间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学生评教、同行教师评教工作。
(七)中期考核工作
各培养单位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组织2023级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并于7月6日前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二、督促监考教师做好监考工作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将以下事项准确通知到每位监考教师:
1.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提前清理考场,做到发试卷前考生座位上、抽屉内均没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安排考生间隔就座,核对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4.考前做好纪律宣传和准备。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要提出警告。对不听劝告、作弊事实确凿者,要收齐证据并记录在案,考试结束后,立即上报学院。
5.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三、教育学生诚信应考
1.本着爱护学生的原则,教育学生诚信应考,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纪律及处罚规定,强调学校对作弊学生的严厉处罚措施以及作弊导致的严重后果。
2.要求学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时应考,并按监考老师要求间隔就座,遵守考场纪律。
四、加强巡考
学校统一组织督导员对考场进行巡视,各培养单位负责人也要带队进行巡考,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保证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及教学观摩安排表》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表》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